2008年8月3日 星期日

電單車友的反醉酒駕駛遊行

昨天有電單車車友林少佳發起一個非常有意義的反醉酒駕駛遊行- 叫做黑絲帶行動. 他搞這反醉酒駕駛遊行的目的是記念他的好友 John Hew 在上月的一次交通意外中不幸被醉酒司機撞死. 網上亦有大量的討論. 鐵騎網誌內有更多的有關討論.

下面是運輸署的網頁找到的資料 :
警方有權要求駕駛者進行呼氣測試。 如呼氣測試報告顯示駕駛者體內的酒精比例超過法定限度,則必須另外進行呼氣 , 血液或尿液檢驗 。


由一九九九年十月一日起 ,駕駛者的法定酒精限度為 :

* 每 100 毫升血液內含50 毫克酒精 ; 或
* 每 100 毫升呼氣內含22 微克酒精 ; 或
* 每 100 毫升尿液內含 67 毫克酒精

任何駕駛者如被發現體內酒精含量超過法定限度, 將會被刑事起訴 。

酒能亂性, 其實酒更加影響駕駛操控. 執法者和其他專家都表示針對酒後駕駛的法律是公正的. 2輪及4輪的司機一視同仁, 如果違法, 必須要受到法律制裁. 不是偏袒2 輪司機, 但是我覺得針對4輪司機的罸則應該要更加嚴厲. 因為操控一部電單車比私家車更需要清醒正常的頭腦. 如果在醉酒情況下, 電單車司機根本無法保持電單車的平衡,亦不能進行細緻的操控動作. 可能行駛不到兩個街口巳經跌車自炒. 反觀私家車四平八穩, 醉酒司機只要可以坐上司機位, 踩到油門, 架車就能上大路, 變成殺人機器. 所以電單車司機醉酒駕駛嚴重性沒有私家車司機大.

網上還有人要求政府立法把醉酒人士永久釘牌, 即是永遠不得再駕駛任何車輛. 這個建議我都贊成醉酒駕駛者如果發生意外引致他人受傷或死亡,一定要永久釘牌, 明知飲醉控制唔到架車會發生意外, 如果車死人, 同謀殺無異.

如果無發生意外, 即係佢仲可以控制到架車既, 不妨比次機會佢啦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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